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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峡山二中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来源: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4-25 19:58:12

2016年峡山二中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2016.4.11

       为认真做好我校2016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2016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 施方案》(潍教办字〔2016〕12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16年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2016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为学生和家长负责的原则,准确把握政策,严格工作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做好今年招生工作。

二、录取条件

1.基本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

2.必备条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统招生400人

峡山区

第一志愿录取360 第二志愿录取40人。其中指标生240人(含推荐生不超过20人)包含在第一志愿计划内。计划设置8个班,班额50人。

 

四、报名

1.报名对象:峡山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网络报名:第一志愿报考峡山二中的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25日—27日每天8:00-22:00为网络报名时间,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潍坊教育信息港或者峡山二中网站(www.xiashanzhongxue.org),进行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填报并核实无误后,通过平台报名系统打印出《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信息确认表》),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现场确认并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

考生必须在4月27日22:00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出网上《信息确认表》。

4月27日-29日每天8:00-17:00为现场确认时间(考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现场确认),并提供以下材料:

⑴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⑵户口簿;

⑶信息确认表;

现场确认时不能再更改志愿。

特别提示

①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报潍坊实验中学公办普通生的第二志愿也可填报我校,也可第一、第二志愿均填报我校。

②在网络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随时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信息,打印《信息确认表》或网络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再更改志愿学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非常慎重并认真核实。

3.关于峡山区外初中学校学生的报考

(1)报名

峡山区户籍、在峡山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因监护人在峡山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报考我校的潍坊市以外学生,须于4月13-15日到市教育局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报以下材料:

①峡山区户籍、在峡山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生须持户口簿、监护人房权证(与户口一致)以及就读学校和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②户籍在潍坊市以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因监护人在峡山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须持户口簿、就读学校和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相应的监护人在峡山区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暂住证。

(2)考试

①在潍坊市其他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原就读县市区组织的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其中在各县市参加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

术等科目考试取得的成绩,须经原就读县市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信息技术科目须同时提供“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我校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市教科院(其中信息技术成绩证明和证书、考查科目成绩证明于4月22日前报市教科院)。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须经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学校证明须经校长签字)方可有效。以上证明我校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峡山区教管中心教育科。

②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共12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我校的学生要参加峡山区教管中心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区教管中心统一安排;信息技术科目成绩的认定,须由考生提供“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25日前交市教科院。

学生到我校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供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且须经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我校汇总后将于5月8日前报峡山区教管中心,其综合素质等级由峡山区教管中心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对其认定,并将等级在峡山二中网站公示。未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

4.关于报名的有关材料

各种报名考试用表可从潍坊市教育局网站“中考信息”栏目下载。

五、考试与评价

1.学业水平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普通生考生需到我校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其考试成绩用等级表达,作为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安排见下表:

2016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期

  

  

611

语文(8:30-10:30

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7:30

612

数学(8:30-10:30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613

英语(8:30-10:30

 

614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2.体育考试。体育与健康作为一科纳入高中招生录取,其考试成绩等级与物理、化学成绩等级等值对待。考试组织及考试时间由峡山区教管中心统一安排。

3.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纳入高中招生录取,其考试成绩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等值对待。考试组织及考试时间由峡山区教管中心统一安排。

4.关于推荐生

条件、报名及考核见附件《峡山二中推荐生录取方案》。

六、普通生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2.划分学科组合。根据综合素质与语数英等值对待、体育与健康与理化等值对待、实验操作技能与政史地生物等值对待的规定,把学生考试科目分为三个组合:

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作为第一组合(以下简称“综语数英”),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作为第二组合(以下简称“理化体”),实验操作技能、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作为第三组合(以下简称“实政史地生”),每一组合中的学业成绩采取等值置换的原则(A+C=2B)

3.成绩调整

将经我校确认的推荐生的第二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二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将其第三组合中的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三组合中的各科成绩均达到A等,则不再调整。

4.录取

⑴普通生的录取程序

①模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以及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指标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标准。

②正式录取。

第一,录取指标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录取时,首先将推荐生根据照顾录取政策提高等级。

第二,录取剩余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和剩余第一志愿计划,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第三,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高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第二志愿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指标生录取条件下限:凡达不到我校普通生最低录取标准的,不得录取为指标生。

⑵普通生的录取办法

①按考生第三组合“实政史地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先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20%;在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考生的第二组合“理化体”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再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10%;再在由“理化体”成绩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第一组合的“综语数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录取。如因多个考生成绩并列,致使达到标准的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则将某个组合的标准提高一个等级后(提高顺序为政史地生实验组合、理化体组合、语数英综组合),划定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

②若按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学生不足,则进行组合互补,按互补后的等级录取剩余计划。组合互补办法为:第一组合中的其中一科成绩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或第三组合中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组合中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通过降低第三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通过降低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

若组合互补后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的考生数超过录取计划数,则从组合互补后的考生中按剩余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组合互补后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先录取组合互补后达到第一条标准的学生,再从剩余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

择优原则为:同等情况下按原始成绩优先录取语数英、理化生等级高的考生;同等情况下按各科原始成绩等级优先录取A等科目多的考生;仍出现同等情况,按各科原始成绩等级优先录取B等科目多的考生,以此类推。

七、照顾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下同),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的外籍人员子女,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等级。

以上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在录取时享受相关照顾政策。其中军人子女均指现役军人子女。

4.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项。

5.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听力残疾学生,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划分等级,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

独生子女考生由初中学校负责审查,并统一填写《特殊考生(独生子女)统计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他特殊考生须填写《2015年潍坊市区高中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审查人员签字后,连同《特殊考生(独生子女)统计表》,于58以区为单位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市区以外考生,符合特殊考生条件的,报名确认时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高中学校,由高中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审核。

所有特殊考生均须在初中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为加强监督,市教育局将在潍坊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所有特殊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八、保障措施

1.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吴克杰

副组长:杨增波 卢广森 秦桂杰  王仑

  员:张代义  崔希明  张坤  刘钦山  于基强 史元庆   

2.成立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

负责制定推荐生评价标准,对推荐生进行审查、面试、考核、认定,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任:吴克杰

副主任:杨增波  卢广森  秦桂杰  王仑

  员:张代义  崔希明  张坤  于基强  隋本荣(社会人士) 孙信效(家委会主任) 徐占文(家委会委员)张百发(社区代表)栾贵成(社区代表)刘昌宝(社区代表)区教管中心派出领导。

3.成立学校招生办公室

具体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及招生咨询事宜。

   任:卢广森

   员:张坤    史元庆

咨询电话:0536-3086909  0536-3086989

4.加强监督

为增加招生考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成立纪检组和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提出上诉的考生情况进行复议,对招生录取中的违纪现象进行调查处理。

(1)峡山区教管中心纪检组:

组长:吴光明

成员:郭常恩  刘光辉

监督电话:3086916

学校纪检组

纪检组组长:刘钦山

成员:苗强  刘金磊

监督电话:3086909

(2)监督委员会

考生家长代表:根据推荐生报名情况暂定3人

社会知名人士:张明勋  张桂华

新闻媒体代表:刘洋

 

 

 

 

 

 

 

 

附件

 

峡山二中推荐生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6〕12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推荐生的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6年高中招生推荐生录取方案。

一、条件

我校招收的推荐生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主要指在初中学校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会干部、社团负责人等职务的学生;

二是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创新发明类,参加中小学科技创新大赛获市级(含)三等奖以上,国家专利发明者。

信息技术类,具有电脑软件制作、编程能力。参加信息技术奥林匹克分区联赛、电脑机器人比赛(足球机器人、机器人灭火、机器人篮球)和电脑作品制作活动,获得市一等奖省三等奖以上者。

自然科学类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单科具有特殊才能者。(需提供有关成绩证明)。

文学创作类,初中阶段有专著或小说及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且为第一作者的。

二、报名

由学生个人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由初中学校校长、初三骨干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委员会结合学生的标志性成果,综合评价申请学生初中就读期间在品德修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六个方面的实际状况,或在某一学科、某一方面表现的特殊才能;根据制定的标准拟定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推荐生名单。对于确定的报考我校的推荐生,由校长写出实名推荐信,按照“一人一校”的原则,于4月17日前将推荐信、标志性成果等材料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初中学校的推荐生数量不能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三、成立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

学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对推荐生的推荐信、标志性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推荐生进行考核、划定等级、确定名单。

  任:吴克杰

副主任:杨增波  卢广森  秦桂杰  王仑

  员:张代义  崔希明      于基强  隋本荣(社会人士) 孙信效(家委会主任) 徐占文(家委会委员)张百发(社区代表)栾贵成(社区代表)刘昌宝(社区代表)区教管中心派出领导。

四、成立监督委员会

为了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监督委员会对推荐生专项测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考生家长代表:崔建波  刘丽艳 

社会知名人士:张明勋  张桂华

新闻媒体代表:刘洋

五、考核方式

1.对于初中学校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的考核

⑴对初中学校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在其所在班级进行问卷,问卷内容主要包括担任班级、学校、社团等学生兼职的事实、工作态度、能力水平等,赋予分值,根据统计结果,汇总问卷分数;

⑵对初中学校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进行面试,通过学生的自我特长介绍和回答评委提问,了解学生的特长情况、社会认知趋向、人生态度和语言表达,评委打分,汇总面试分数;

⑶根据推荐信的介绍,查阅有关推荐生的材料,验证其担任班级、学校、社团等学生兼职等标志性成果,汇总标志性成果得分(量分办法见《峡山二中推荐生标志性成果评价标准》)

2.对于在某一学科、某一方面表现出特殊才能的学生的考核

⑴验证其标志性成果,并进行量化打分(量分办法见附件《峡山二中推荐生标志性成果评价标准》);

⑵根据其推荐信和标志性成果材料反映的特长,确定相应的面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内容,由学校成立的包括教师代表、社会人士代表以及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测试小组进行面试和测试。

3.成绩表达

⑴各初中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按照问卷占40%、面试占30%、标志性成果占40%的权重得出总分,每25%划定一个等级,ABCD表达;

⑵各初中学校推荐的某一学科、某一方面表现出特殊才能的学生,按认定的标志性成果占40%、面试占20%,综合能力测试占40%的权重得出总分,每25%划定一个等级,ABCD表达;

⑶学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根据对各初中学校推荐学生的素质、能力的考核等级,确定享受推荐录取政策的人数,择优确定学生名单。

4.推荐生录取方式

将经我校确认的推荐生的第二组合中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二组合中的成绩均达到A等,则将其第三组合中的最低一个学科提高一个等次,如果第三组合中的各科成绩均达到A等,则不再调整。推荐生根据照顾录取政策提高等级后,参与学校普通生录取。

六、峡山二中推荐生标志性成果评价标准

1.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标志性成果的得分标准

级别

学生主席

学生会副主席

学生会成员

班长

团支书

副班长

其他班干部

社团负责人

校报编辑

校报编辑成员

1年

12

10

8

7

5

4

4

8

4

2年

16

14

12

11

9

8

8

12

8

3年

20

18

16

15

13

12

12

16

12

 

2.某一学科、某一方面特殊才能学生标志性成果得分标准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地市级

县区级

乡镇级

校级

一等奖

25

22

19

16

13

10

二等奖

24

21

18

15

12

9

三等奖

23

20

17

14

11

8

优秀奖

22

19

16

13

10

7

综合荣誉

23

20

17

14

11

8

3.说明:

⑴“综合荣誉”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且三者等价,若三者在同一学期出现,只计1次(其余作参考);各种获奖等次指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信息学竞赛、征文比赛、科技创新、电脑制作、机器人大赛、读书活动、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等项目;

⑵校级活动类型指包括:研究型学习、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岗位服务心得等社会实践活动类;社团活动类科研课题及科技活动类;运动会体育比赛类;艺术节文艺演出类。征文、读书、演讲类;摄影、书画、手抄报制作类;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等优秀组织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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